各投标人:
1、招标文件中“基坑监测”的收费按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》2002年修订本执行。
2、招标文件第21页,6.1.1款调整为:工程结算价=(测绘部分)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实际测绘项目×按财政部、国家测绘局的财建[2009]17号文《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》计算费用× %(中标费率)+(基坑监测部分)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实际监测项目×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》2002年修订本计算费用× %(中标费率)。
测绘、监测数量为招标人签认数量。工程测绘费用总数由各项发生的费用累计。
3、投标承诺书中第1条调整为:1、根据已收到的 招标文件,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招标文件后,决定无保留地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,愿以财建[2009]17号文《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》以及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》2002年修订本计算费用标准的 %的收费费率承担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。
盐城兴北置业有限公司
2020年8月5日